婚姻调查分析

一方被宣告失踪或被宣告死亡,婚姻关系是否自动终止?

2021-12-15 22:59:28
所谓宣告失踪是指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自然人为失踪人,以确定其财产关系的一种制度。所谓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失踪达一定期间后,有利害关系人巾请,人民法院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以便结束以其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夫妻间终止婚姻关系有两种方式,一是在一方自然死亡时自动终止婚姻关系,二是经过离婚或宣告死亡的法定程序终止婚姻关系。

  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民事主体资格并未丧失,因此,只发生其财产代管的问题,其财产不能被继承。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并不自动终止,双方均不得再婚,否则构成重婚。双方要想终止婚姻关系,必须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自然人被宣告死亡的,其债权债务要进行清理,继承关系开始;其婚姻关系消灭,配偶可另行结婚。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符合死亡宣告条件的,以审判程序宣告对方死亡。

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者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自动终止。由于宣告死亡是在法律七推定失踪人死亡,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的,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该人的死亡宣告。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起自行恢复,如果一方或双方不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必须依法办理离婚登记,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如果配偶已再婚,再婚继续有效,原婚姻不得自行恢复,再婚有效期间,原配偶要求与被宣告死亡的人恢复夫妻关系,必须先依法解除再婚关系,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原夫妻关系也不能自动恢复,而必须重新进行结婚登记。